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在2009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广东省建设厅厅长 房庆方
(2009年2月18日)
同志们:
新年伊始,省政府在这里召开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去年全省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华华省长和木声副省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锐意创新,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奋勇抗击历史罕见的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力以赴支援汶川地震灾害抗震救灾,沉着应对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取得了建设事业的新成就。
(一)全力以赴参加抗震救灾斗争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国遭遇了历史罕见的低温冰冻雨雪和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肆虐。在抗击这些自然灾害的战斗中,全省建设系统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在年初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战斗中,全省建设系统紧急调运反光衣、天然气等应急物资、组织人员疏通道路,为夺取抗灾胜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省建设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部署,举全系统之力,出色地完成了救灾任务,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肯定和表彰。一是圆满完成过渡房援建任务。为做好援建工作,召开了全省过渡房援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开展了“捐板房、献爱心”活动,迅速组织援建队伍赴汶川并开展援建的各项工作。据统计,全省建设系统为灾区捐建板房累计4506万元,并派出了大批援建队伍,建成过渡安置房5.5万套(建筑面积109.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国家部署的援建任务。二是援助汶川县编制完成了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规划,完成了县城(威州镇)的总体规划,以及映秀等五个建制镇和七个乡的重建规划,为汶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描绘了蓝图,奠定了科学发展的基础。三是率先赶赴汶川县开展县城震后房屋鉴定工作,累计鉴定受损房屋1141栋,总建筑面积约112.12万平方米,并将房屋鉴定成果绘制成电子地图,为恢复汶川县经济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证明,我省建设队伍是一支具有战斗力能打硬仗的队伍。在此,我谨代表省建设厅,向为抗击灾害作出贡献的全省建设领域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以建设宜居城乡为抓手,大力改善人居环境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关于“打造宜居城乡为载体,建设美好家园”的要求,全省建设系统迅速掀起了建设宜居城乡的热潮,各地广泛开展了宜居城乡的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了宜居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大了住房保障的力度,狠抓城乡环境的整治,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建设宜居城乡工作打下了基础。我厅代省委省政府草拟了《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并已提请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意见》明确了以推进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营造文明风尚作为我省建设宜居城乡的内容,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宜居城乡的政策措施和机制保障。为配合《意见》的实施,我们还制定了宜居城市、城镇和村庄评价指标体系及申报评选办法,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开展了问卷调查,在全社会营造了创建宜居城乡的良好氛围。
治污保洁工程继续推进。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75座,日处理能力1091.5万立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比2007年底新增污水处理厂48座,污水处理率提高15个百分点。建成无害化垃圾处理场37座,其中焚烧厂16座,填埋场21座;日处理能力3.5万吨,比2007年新增日处理能力4000吨,无害化处理率达65%,比2007年提高5个百分点。
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广州、东莞、潮州市荣获了“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我省“国家园林城市”数量达13个,成为全国获此称号最多的省份;湛江市绿塘河湿地公园荣获了“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称号,实现了零的突破;广州市越秀公园和深圳市园博园、仙湖植物园、莲花山公园等4个公园被命名为“国家重点公园”。
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开展了风景名胜区的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风景名胜区的机构设置,完成了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及核心保护区的划定,严肃查处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侵占景区土地的违法行为,全省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丹霞山景区正式成为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
村镇整治有效开展。全省62个省级村庄整治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各地认真贯彻全省第三次村庄整治现场会议精神,大力推广村镇建设示范点的经验,开展宜居村镇创建工作。通过省、市、县多渠道投入,全省有3000多个村庄开展了整治工作,村庄整治覆盖率比2007年提高2.5个百分点。逐步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为重点,逐步改善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2008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部署,通过大力开展住房保障工作,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实施等措施,较好解决了一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高了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一是认贯彻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加大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力度,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在2007年对地级以上市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镇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2008年基本实现了对全省所有城镇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也扩展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省新增对26759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新增对4951户低收入家庭实施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二是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省财政投入1 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东西两粤、粤北山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全省各地都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投入,通过新建、改建或购买等方式新增了5766套廉租住房,共28.8万平方米;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44.1万平方米约6824套,已完成投资11.37亿元,竣工1873套。三是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全省开展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进一步增长,到2008年底,全省累计缴存人数达548.2万人,累计缴存总额1750.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30%。四是住房货币分配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到2008年底,全省参加住房货币分配人数达到48.4万人,累计发放住房货币补贴107.3亿元。
(四)以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为重点,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2008年,全省强化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和监测,开展了房地产市场运行及房地产金融情况的调研,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提供了积极有效的决策依据。一是各地通过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鼓励自主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等具体措施,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稳定。房地产市场交易逐步回缓,全省商品房均价为5803元/平方米,商品住房价格与前年同期水平基本持平。二是各地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严格预售审批、加强预售款监管,推行由银行托管二手房交易资金的交付方式,保障了群众住房交易的资金安全。三是完善了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推广使用了《房地产登记簿》和新版房地产权属证书,理顺了市、县房屋登记机构套印发放房地权证的管理体制,进一步保护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利。五是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2008年全省核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为432万平方米,实际完成拆迁面积235.9万平方米,因拆迁问题引发的上访和纠纷基本得到控制。
(五)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为契机,增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各地认真开展了《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并通过大力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监管,有效地增强了城乡规划统筹城乡发展的综合调控作用。一是区域规划编制研究和实施工作取得新突破。《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得到有效实施,启动了珠三角区域绿地划定工作、规划督察员巡察工作,建立了省政府协调会议制度,促进了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取得积极成果。该项研究作为我国首个跨行政边界和制度边界的规划研究,为粤港澳共同繁荣谋划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打造大珠三角世界级都市圈提出了前瞻性的建议。《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建立并完善了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增强了省域重大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城乡规划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城市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指导意见,汕头、四会、高要等市完成了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审查。广州、河源城乡一体化规划和“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相继启动,必将为更好地发挥规划统筹城乡和综合调控的作用提供借鉴。开展了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研究。三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东莞、惠州、江门、佛山、中山、汕尾、清远、湛江等市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全省992个建制镇完成总体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85.3%,271个中心镇全部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35个中心镇开展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试点。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达34%,比2007年提高3个百分点。总体规划审批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规划的审批工作得到实质推进。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市进一步强化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实现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四是积极配合国家和省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要求,进一步加强了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的管理。五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加大,省、市、县三级共培训5000余人。六是村镇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得到加强。全省共有8个镇、村荣获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6个镇、村荣获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获奖数量居全国前列。
(六)以推进民用建筑节能为重点,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以推进建筑节能立法、推进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和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一是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21个地级市的275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完成了能耗统计,广州、深圳、东莞开展了建筑能源审计,并对228栋建筑的能耗情况向全社会进行了公示,广东的能耗统计量和公示数量均为全国第一。广州、深圳均被列为全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能耗监测平台试点工程基本实现了数据的有效传输,为全省监管平台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继续加强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图集的编制工作。《建筑节能材料能效评价及检测技术标准》等4项建筑节能标准获得立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广东省实施细则》即将颁布实施。三是加强了建筑节能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抓好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禁实”工作、推动绿色照明工程的实施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建筑节能的管理,推动了全省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发展绿色建筑。深圳市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为抓手,着力打造“绿色建筑之都”,成为我省和全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的典范。五是散装水泥发展取得新突破。全年共完成散装水泥量4031万吨,散装水泥使用率42.5%,预拌混凝土供应量7501万立方米。
(七)加强工程质量和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2008年,全省持“平安卡”上岗作业的建筑工人总数达到了68.9万,建筑施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和21%。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依法建设和质量安全工作。
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开展了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查,规范了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二是狠抓了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加强了大中型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管,完成了广州西江引水工程、广深港客运专线等一批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制定了《广东省建设系统应对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开展了应对破坏性地震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规划和建设,从源头上加强了工程抗震设防、建筑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三是狠抓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2008年开始在全省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富力国际公寓等8项工程荣获2008年度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各地创新了工程质量的监管模式,珠海市将工程质量纳入企业诚信管理,强化了质量优胜劣汰机制;东莞市将工程动态监管与监督员履行职责监督同步进行,强化差别化监管,加大了监管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建设厅、省监察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关键环节管理的意见》,各市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大了防止围标、串标的管理力度。建立了全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在全省进一步推进。粤港两地建设领域的合作继续加强,达成了《获得内地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及内地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在粤注册合作协议》,为粤港两地规划和建筑服务合作人才交流、技术合作开辟了绿色通道。
(八)大力推进法制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建设法制步伐不断加快。《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业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200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完成《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修订报送工作;完成了《广东省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市和其他各市相继出台了一些建设类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力地加强了我省建设法制工作。
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开展了“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加强了普法机构的建设,加大了普法培训,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得到加强,各地加大了行政复议的协调力度,充分发挥了定纷止争的作用。全年厅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1宗,比2007年增加了34宗,但在各地的认真协调下,很多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加大。全省大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了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厅机关行政服务中心正式运作,规范了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改革了送达方式,方便了群众办事。省政府第128号令公布了《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了厅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机关职能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
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省建设系统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规划效能监察等民生热点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与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验收的要求,制定了督促落实和检查考核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了新进展。在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中,各地研究提出并逐步落实了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设公用事业市场监管机制等反腐倡廉重点领域的一系列意见和措施。治理商业贿赂、住房公积金治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全系统主动上交不正当所得28人次,金额22万元,查结商业贿赂案件8宗,涉案金额51万元。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硕果。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广泛调研,并形成了丰硕的调研报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建设,全行业的纠风工作得到加强。省建设厅机关首批在全省各建设主管部门聘请了40名机关作风监督员,建立“直通车”监督制度。各级建设行政机关的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明显好转,涌现出一批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008年全省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依然十分艰巨。全省村庄脏乱差现象依然比较严重,珠江三角洲以外地区的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当滞后,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监管仍然十分薄弱。目前尚有3个地级市和42个县(市)没有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率较低。二是建筑节能工作推进缓慢。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别大,尚有16个市未完成“禁实”任务,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省级管理机构、经费等多项措施尚未落实。三是建筑业发展仍不适应经济形势。我省建筑业总产值已落后于浙江、江苏、山东三省,有竞争力的特级建筑企业数量与浙江、江苏两省有较大差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严重不足,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与我省当前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四是机关作风建设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仍需加强,服务意识有待增强,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09年全省建设工作安排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建设工作,特别是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和改革措施,对于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意义十分重大。
2009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发挥城乡规划的先导、统筹作用,推进城市和村镇建设协调发展,完善民生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宜居城乡环境水平,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加快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我省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各级建设部门要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围绕“六个着力”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坚决落实扩内需保增长政策,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继续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切实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作为解决民生和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一是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从2009年起到2011年,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的要求。计划今后三年,全省要解决7万户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2009年要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 争取解决3万户以上城镇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多、房价相对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市、县,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同时,各地要加大实施城市危破房(棚户区)的改造工作的力度。二是要多渠道解决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省财政今年计划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以财政预算投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入和土地增值收益不低于10%投入相结合的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机制,同时可以通过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利用社会资金等形式,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不足问题。三是认真抓好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这次会议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将签订2009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级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好本地区责任目标的落实工作。
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的“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的要求,继续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管理的相关政策;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价格、居民收入水平情况等因素,制订合理的住房货币分配标准,建立动态的住房货币分配机制;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职工解决住房方面的支持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适当调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和延长贷款年限,简化办事手续,促进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要关注城镇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有条件的地区,今年内要开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的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城镇房屋拆迁户、新参加工作人员、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中低收入等群体的过渡性居住问题。
努力采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的房地产工作目标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保持15%左右,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不低于25%,统筹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贯彻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出台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住房消费。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和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调整,加强对开发项目的服务,力求保持房地产投资的平稳增长。改进房地产市场调控手段,探索建立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组织开展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和珠三角地区城市规划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珠三角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布局;创新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积极探索“三规合一”的规划编制体系,以制定和实施好城乡总体规划为突破口,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增强城乡规划实施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城乡规划中得到落实;要充分发挥粤港澳城市规划及发展专责小组作用,抓紧完成《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明确粤港澳三地空间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促进粤港澳的紧密合作;联合港澳共同制定“环珠江口湾区宜居区域建设行动计划”,划定珠三角基本生态控制线,为区域宜居城乡奠定生态保障格局;认真实施《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等区域规划,明确城市功能定位,促进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的配套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各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水平;加快建立全省尤其是珠三角城乡规划实施的动态信息监测系统,建立珠三角规划督察员制度,确保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
加强村镇规划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万村百镇”整治工程,从今年起,全省每年确定100个镇、10000个村为村镇规划整治试点,争取用10年时间把全省镇、村整治完毕。推进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切实改变农村规划严重滞后的局面。逐步理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继续加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力度,计划每年轮训5000人次。继续加快中心镇发展,统筹城乡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及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积极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制定《广东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营造宜居城乡环境
大力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宜居城乡建设已列入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的重要工作事项,全省建设系统要下大力气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省建设厅将制订《广东省宜居城乡评价标准》和相关技术指引,开展创建宜居城乡活动,对达到评价标准的城市、城镇和村庄进行命名表彰。省财政将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通过竞争方式,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开展创建宜居城乡活动。省每年重点扶持2个市、10个镇、20个村作为宜居城乡建设指导点,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各地要以创建宜居城乡为重点,加大宜居城乡建设力度;要完善宜居城乡规划,科学指导宜居城乡建设;要加大住有所居工程建设,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状况;要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营造美好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要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事业产品;要加强对宜居城乡建设的领导,把建设宜居城乡作为党委和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大事来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宜居城乡创建活动的投入,广泛吸收各类投资主体,推动全省宜居城乡建设。
继续推进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研究推进全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评估机制,加大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制定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供气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规范,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继续开展全省省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今年年底进行验收,对验收不达标的景区,将取消“省级风景名胜区”称号。继续做好丹霞山景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继续大力开展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和园林村镇创建活动,提高园林绿化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四)大力发展建筑节能,着力抓好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
建筑节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加强对本地区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制定建筑节能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要求,制定并实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建筑用能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完善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重点抓好建筑节能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把建筑节能落实到建设的全过程。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实施,积极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和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墙改基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建筑节能。推动散装水泥的发展,抓好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实施工作。加大建设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建设人才培养的力度,通过科技进步,促进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
(五)坚持不懈地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继续完善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咨询制度,抓好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把好勘察设计质量关。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抓好超限工程、重点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加固工作,切实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落实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编制和经费,以适应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的新形势。开展对工程质量监督站考核,夯实监管工作基础;推行住宅工程质量验收,严把住宅工程质量关;开展质量专项治理,落实各方质量责任,防止建筑工程的渗、漏、裂。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及早发现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防止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现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水平。继续突出抓好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两类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各级应急预案,提高处置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配套制度,明确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加大对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建设,健全和规范评标和招标代理工作程序。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强化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进一步推进建筑劳务分包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出台《广东省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计价暂行办法》,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和用工管理行为。
加强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要切实做好新增中央投资、省“十六条”措施、“新十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不断规范省重点建设项目及其他大中型项目的建设行为,防止大型建设项目无序建设现象发生。继续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推动重点建设项目的依法建设、高质安全建设和廉洁建设。
(六)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要以政府机构新一轮改革为契机,下大力气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市场监管的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立法步伐,抓紧制定《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广东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断完善我省建设法规体系。针对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一批规范性文件,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继续完善行政许可实施的配套制度,做好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继续推进全省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严格规范执法机构名称、归口管理、编制经费、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
提高行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为推进建设信息沟通、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搭好平台。完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筑业诚信基础数据库、数字化城市管理等信息系统,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三库一平台”(企业库、人才库、标准库和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建设,推动行政许可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减量化、信息化,促进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省建设系统要根据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的精神,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事业和有形建筑市场等建设领域的监管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办法,努力开创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加强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创建优质、高效、廉政的服务型机关,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破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共克时艰,努力实现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继续解放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宜居城市首善之区建设上新台阶
——广州市建设工作报告
广州市建委主任 简文豪
2009-01-09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2009年全市建设工作会议,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
一、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市建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县级市)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帮助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工作全局,以举办2010年亚运会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提出的广州必须“坚持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化发展路子,努力成为我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的新目标、新定位,团结协作,齐心协力,较好地完成了2008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规划工作
规划和国土部门按照“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的城市发展战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发展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新一轮战略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生态优先、城乡一体、组团发展、节约用地、适度规模”的原则,完成《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中期成果,提出了“区域、产业、城乡、宜居、文化”五项优化与提升的总体战略,制订了层级明确的城镇结构布局体系。完成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等四项专题研究,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完成各区、县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审查。在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中城乡建设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布局等专题研究,《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20)》的编制工作全面展开。
各个层次规划的编制工作取得新成绩。按计划推进白云新城、琶洲-员村、白鹅潭等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竞赛和规划深化工作。17个中心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各区中心镇已有59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通过审查。完成600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正在编制149条行政村的规划。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深化》,提出《广州市2010年近期道路建设规划》。全面完成“数字详规”项目一期建设,二期建设也已展开。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在第九届世界大都市协会全体大会上荣获2008年“世界大都市奖”第二名,这是中国大陆城市第一次获此殊荣。
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建章立制,依法加强规划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全年共召开规委会会议15次,审议议题70项。积极推进阳光规划,率先推出规委会议事公开和旁听等新举措,完善规划编制过程的公众咨询制度,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适度提高居住用地开发强度的意见》,加强对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全力做好亚运、铁路、地铁、道路、电网、河涌水系、天然气等重点项目以及民生项目的选址和规划许可工作,完成重点工程的审批1066件,保证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编制了一系列建设整治行动计划和纲要。先后组织编制了《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方案》、《广州市2010年城市环境面貌大变工程实施计划》、《广州市“花园城市”建设行动纲要(2008-2015)》,并以此为依据,编制《广州2010年亚运会城市基础设施与环境面貌大变工程建设实施计划》和《2009-2010年城建计划》,明确了2010年大变目标和城建任务。
(二)国土管理
国土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土地利用的计划统筹和监管,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建立健全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土地管理政策体系。一是在现行《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的基础上,着手制订体现优先保障现代产业用地供应的各类用地指引目录。二是以提高集体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目标,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土地管理政策,制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意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三是修订《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从利益机制上防范土地闲置和促进已闲置土地的盘活再利用。四是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政策。修订《广州市取得建设用地规则》,规范和优化用地决策程序;修改、规范土地出让合同,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制订《广州市国有土地地租征收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与项目产出相挂钩的土地年租金收益制度;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探索推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更加公平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着手制订《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留用地管理,促进留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城市建设发展用地得到有力保障。全市获得国家、省批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24平方公里,市辖十区实际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12.94平方公里;其中,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地4.97平方公里,占总量38.41%。充分保障了武广客运专线、南沙保税区、中科合资南沙炼化一体化项目、地铁、电力、市政设施等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用地需求。
存量土地得到进一步盘活利用。开展全市低效利用存量土地的调查,全面掌握全市低效利用存量土地的情况,形成盘活再利用的方案。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穗府〔2008〕8号),加快推进“退二进三”工作。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年共收回闲置土地20宗,用地面积0.65平方公里。推进已收回闲置土地、批而未用土地等存量土地的盘活再利用,优先供应给现代服务业。到2008年底,全市共供应存量土地5.62平方公里,同比增长45%。
耕地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利益激励制度,着手制订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办法,通过利益机制增强农民自觉保护耕地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农用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推进林地、园地的开发整理工作,提高农用地利用效益。继续加强与省内相关城市协作,开展易地补充开发耕地资源。投入资金18.28亿元,易地开发补充耕地和跨市补划基本农田63.2平方公里。
违法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共同责任制、刚性整改目标考核制,铁腕查处违法用地。我市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已全部立案查处,结案率达到93%;已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247.7万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面积8409亩,分别是第七次卫片执法检查的18.8倍和4.8倍。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2008年,市本级完成城建工作量254.89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2.56%,同比增长8.62%。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市政园林、水务、市容环卫、环保、人防、地铁、公路、电力等建设单位和各区互相配合,全力组织推进城建工程项目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建设工作任务,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
大型对外交通枢纽设施建设顺利推进。联邦快递亚太转运中心建成并投入试运营。白云机场中性货运站、东三和西三指廊、北滑行道系统、第三跑道等扩建工程按计划推进建设。广州铁路新客站及武广客运专线建设进展顺利。南沙粮食及通用码头已动工建设;南沙港区三期以及出海航道三期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展开。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快速推进。全年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110.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33.38%。地铁二/八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北延段、四号线北延段、五号线、六号线、珠江新城旅客自动输送系统、广佛线等7条线全面推进,进展顺利。
道路交通建设取得新成就。建成东二环高速、增莞高速;广河高速广州段和南二环高速已全面动工,增从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已先行动工;东新、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建设按计划推进;广明高速广州段、大广高速粤境段、北三环二期和平南高速等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展开。完成林和中路延长线、华南快速东侧市政路、联邦快递周边市政路、丰乐北延长线等7项市政道路工程;仑头—生物岛隧道、云溪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边道路等34项市政道路工程全面推进。
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取得新成绩。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建成大沙地、龙归、竹料、九佛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石井污水处理厂已动工建设,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征地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从化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花都新华净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方面,全年铺设截污管道48公里,中心城区污水管网累计达到775.6公里。调水补水工程建设方面,白云湖工程进展顺利,完成广和泵站、引水渠主体工程;沙河涌、猎德涌、车陂涌等三涌联合补水工程推进顺利。
环卫设施进一步完善。金沙洲居住新城真空管道3号收集系统已建成;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李坑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其配套工程、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场、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扩容工程、兴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按计划推进。全市新建公厕104座、垃圾中转站11座。
绿化景观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龙潭果树公园二期、花果山公园、英雄广场三期等一批公园、绿化广场;完成12座天桥及9座高架桥、立交桥共10公里绿化整饰,38条主次干道的绿化整饰及3个门户景观绿化改造,公园临街绿化以及各区绿化补种工作。完成珠江两岸光亮工程的升级改造。
空气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积极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企业脱硫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控制措施,着力治理灰霾天气。2008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5天,比2007年增加12天;优良天数比例94.26%,同比上升3.0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46、0.056、0.071毫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9.8%、13.8%和7.8%,连续第4年优于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
亚运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亚运城建设进入施工高潮;各亚运场馆建设、改造工作全面展开,其中天河体育馆、大学城铁人三项及马拉松赛场、亚运体育文化中心已竣工。其它各项亚运配套设施按计划推进。
大型公共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琶洲会展中心二期、三期建成投入使用。新电视塔主体结构封顶。广州市国际金融中心(珠江新城西塔)主塔楼完成103层结构封顶,群楼和副楼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和机电安装。广州歌剧院、新博物馆、新图书馆建设进展顺利。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全面展开施工,部分主体结构已封顶。
人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体育西路南段、江南西路人防工程,全市12个区、县级市建成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地铁等重点工程兼顾人防建设进展顺利。全年新增人防工程总面积63.36万平方米,全市人防工程总面积达648.9万平方米。
(四)民生工程
全市建设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其补充意见,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公用事业进一步发展。大力推进饮用净水工程建设,全年新增10万人用上饮用净水;西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展开;水质保障进一步加强,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8.77%,超过国家规定的95%的标准。天然气利用工程加快推进,建成天然气高压管线28.27公里、中压主干管51.47公里、庭院管61.42公里,太和、田心等2座调压站;完成天然气置换26.7万户,全市累计有56.6万户用上天然气。电力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年共完成电力工程总投资约32亿元,建成投产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8座,是广州有电以来投产变电站座数最多的一年,广州市成为全国首个变电站座数突破200座的省会城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南洲路、石马、黄埔体育中心、金沙洲等公交枢纽站建设按计划推进;中山大道快速公交试验线正式开工建设;优化调整常规公交线路141条;全面实施公交地铁票价优惠政策;累计完成8600余台公交车视频监控系统和339台中小巴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地铁运营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共安全运送乘客6 亿人次,最大日客流量达247万人次,列车运营里程达2351万公里。
住房保障取得新成绩。完成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工作,共调查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7177户。在2007年年底实现全市2005年登记在册“双特困”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全市新增“双特困”家庭“当年新增、当年安置”。2008年对21154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房保障,其中“双特困”家庭2102户。
旧城危破房改造稳步推进。荔湾区恩宁路、越秀区东濠涌、海珠区南华西等3个旧城更新改造项目按计划推进。共完成13.9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务,直接受益群众1800多户、6600多人;2004年在册的91.1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务已累计完成89.75万平方米,占任务总量的98.52%。
“水浸街”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累计投资5200多万元,完成新河浦社区一期、艺苑路至新港中路排水改造等19项改造工程,有效解决了岗顶、海员路等地段的水浸问题。
城市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恒福、广园西路消防站,黄沙、中山一路、中山六路、解放北、沙溪、五山、石牌等消防站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基本完成全市历史遗留的房地产“办证难”问题调查清理工作,已通知303个预售项目或楼盘的购房业主办理产权登记,解决超过1万户小业主的“办证难”问题。全市在册的141宗拆迁烂尾地已成功处置117宗,累计解决了15067户、44432人的拆迁补偿遗留问题,分别占总数的83%、92%、90%。全市在册57宗烂尾楼共有51宗得到有效盘活,占总数的90%。组织开展历年城建项目工程结算清理工作,共有25个单位上报了结算清理情况的统计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建立结算清理工作进度月通报制度,研究制订加快评审城建工程结算及解决历史遗留的城建项目结算问题的对策。
建筑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积极探索实施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市建筑工地已累计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1700多所,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会388个,临时党支部、联合党支部50多个,累计培训建筑工人49万人,取得良好效果。
(五)城中村改造和村镇建设
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和各有关区按照规划先行,“一村一策”,“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等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中心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城中村改造取得新的进展。猎德村、花地村改造全面展开,进展顺利。越秀区杨箕村、天河区林和村改造方案已通过,正在稳步推进。黄埔区文冲村,白云区棠下村、萧岗村、江夏村、三元里村,荔湾区东漖村,海珠区琶州村,番禺区南郊村,花都区田美村等正在编制、优化改造方案。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等区加大对城中村道路、排水、供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等区共投入6千多万元,建设消防通道约20公里。
中心镇和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绩。进一步加强对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心镇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建设时序,协助解决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重点协调推进中心镇的道路、供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消防、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全市村庄布点规划推进顺利,南沙区村庄布点规划已经区政府审批,番禺区、白云区的村庄布点规划正在市规划局审查;萝岗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正在积极推进村庄布点规划编制工作。
(六)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全市建设系统和各区坚持建管并重并举,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市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
“六乱”整治持续加强。全年共取缔乱摆乱卖25.5万多宗,整治占道经营39.9万多宗,利用“语音宣传告知系统”告知乱张贴上的通讯号码1.7万多个,实施处罚2472宗。
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不断加大日常巡查监控力度,严格落实地段巡查责任制、“零报告”制度和协同查处机制,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抢建行为。全年共制止新的违法建设110多万平方米,共清拆违法建设248万多平方米。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工地日常巡查监管、联合查处等制度,对全市在建工地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共查处无证施工318宗、违法夜间施工3172宗。开展为期10个月的“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运输和排放建筑垃圾行为,共查处违法运输和排放余泥行为2879宗。积极探索建筑垃圾运输和排放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对全市869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实现实时掌控运输车辆动态。全市98%以上的工地达到了文明施工要求。
市民投诉的城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和12319投诉服务专线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快速反应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受理市民投诉118684 宗,办结118542宗,整体办结率达到99.88 %,市民满意率达95.39%。
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按照市政府部署,把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市本级安排近2.2亿资金用于社区整治,共实施212个社区的环境整治。编制了2009-2012年社区整治计划,全面统筹落实旧城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容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全市清扫保洁面积886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600万平方米,城区道路每天保持洒水冲洗2251公里;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卫保洁得到落实;全市231条河涌全部纳入环卫专业保洁。全面推广“车载桶装”垃圾收运方式,生活垃圾全部统收统运,日产日清。全年共处理生活垃圾357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8.2%,同比提高约5.9个百分点。全市环卫公厕免费开放,结束了我市环卫公厕收费的历史。
(七)建设行业管理
建设、国土房管、市政园林等部门和各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依法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了建设行业的稳定发展。
建筑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督与事后监督,推进招标文件资料全面公开,规范招标资格预审条件,杜绝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积极推进投标资格审查电子化和计算机辅助评标。按照“零容忍”的原则,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实施行政处罚11宗,依法对涉案的6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对32家有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予以限制投标。全年共完成招标项目3456项,交易额1008.07亿元,同比增长17.83%;广州地区有标底或最高限价项目的中标价比标底或最高限价下降了约5.06%,节省建设投资约39.82亿元。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查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全年共发生各类施工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下降27.3%,占全年控制死亡11人总数的72.7%。三是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新光大桥、富力国际公寓、广州海关新业务技术综合楼等3项工程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越秀新都会大厦、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广州综合通信枢纽楼等5项工程获得2008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新光大桥、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2项工程获詹天佑土木工程奖;地铁三号线岗顶站、地铁五号线鱼大盾构区间等3项工程被评为国家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全市建筑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按属地统计,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872.9亿元,同比增长16%;房屋施工面积6316.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
房地产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强化对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达到762.42亿元,同比增长8.3%;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5500.3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1%;商品房竣工面积943.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
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开展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加强设计企业动态管理,全年实施行政处罚2宗,依法对涉案的1家单位和有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开展大、中型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强化设计质量管理。全年组织完成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266项,基坑支护设计技术审查237项,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26项,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确保了设计质量。通过设计优化,节省投资约7.17亿元,有效降低了工程造价。
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成效。广州市城市道路路面预防性养护成套技术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光大桥“三跨连续刚构钢桁拱桥关键技术”、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与列车联动自动控制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分别荣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在城市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建筑节能工作获得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开展了《广州亚运建筑节能示范技术论证》、《广州地区浅层地能源应用研究》等课题研究,推动了广州亚运城、广州珠江城等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建设。出色完成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城市第三阶段项目,顺利通过建设部的评审验收。完成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工程项目813个,备案建筑面积合计2202万多平方米,新建建筑项目的设计备案率达到100%。开展中山图书馆、爱群大酒店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了良好的节能效果。新墙材应用量达到17.57亿块标砖,同比增长12.46%,节约土地资源2988亩,节约能源10.89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硫2178吨。本地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660万吨,节约包装纸折合优质木材21.78万立方米、水资源990万吨、电力4752万千瓦时、煤炭5.15万吨,减少向空气中排放粉尘2.77万吨。
(八)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以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形势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广州实际,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一是顺利完成市本级水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平稳过渡。结合区、县级市实际,积极推进区、县级市水务改革的前期工作。二是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组建新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三是积极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成立市城建投资集团、交通投资集团、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集团公司,进一步增强城市建设的投融资能力,保障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四是深化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改革,实行市、区分工,提高建设维护的效率和效益。
(九)建设系统党建和机关效能建设
建设系统各单位紧紧围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的主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破除不适应形势发展、不适合时代需要、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和做法。大力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惩治腐败,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针对制约机关效能的瓶颈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实践过程中比较好的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和充实,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及时予以废止。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在以往历次行政审批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除保留法律法规明确必须实行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以外,取消建筑业行业58项备案管理事项的审批。建立对外办公窗口首席代表制,改革对外办公窗口的运作模式,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建设完善建设系统审批资源共享平台、重点工程绿色通道报批监管系统等信息平台,以信息化为公共服务提速增效。
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建设系统和各区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全体建设者团结拼搏的结果,凝聚了在座各位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广州市建设工委和广州市建委,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充分肯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新举措、新办法。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比如征地拆迁结案结算、工程结算、烂尾地、烂尾楼等问题。我们要承担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迎难而上,尊重历史,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办法,依法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有形建筑市场中违法分包、违规挂靠和围标串标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治理,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时有发生,信用监管平台尚未完善。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
三是部分城建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征地拆迁摸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部分项目业主组织的方案设计深度不够,不能满足项目实施的要求,导致无法按期通过评审,贻误工期等。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以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环评报告、征地拆迁、初步设计等工作为重点,按照基建程序,过细落实前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仍有待加强;村镇建设、拆卸工程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还很薄弱,亟待进一步加强。我们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改革监管模式,加快完善村镇建设、拆卸工程监管的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五是粗放式发展的观念尚未彻底改变,区域内闲置土地、浪费土地的行为还未完全得到遏止,违法用地形势依然比较严峻,集体建设用地分散、低效利用的情况还比较突出。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体制机制, 用活增量,盘活存量,努力提高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六是城市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区的城管体制尚未理顺,工作步调和行动不统一。区、街城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进展不够理想。镇、村环境卫生管理落后,违法建设现象时有发生。我们要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市、区、街三级城市管理资源,加快推进城管信息化建设,彻底改变集中突击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2009年工作任务
2009年是迎接2010年亚运会,推动城市环境面貌“到2010年一大变”的关键之年。我们要紧紧抓住承办亚运会的历史性机遇,把承办亚运会与推进广州宜居城市“首善之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世界眼光科学谋划城市建设发展,以亚运促发展、以发展助亚运,大力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型、行政行为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和城市品质,全面增强城市亲和力、凝聚力、国际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09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0年城市环境面貌“一大变”、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和花园城市的总目标,按照“大变实施计划”、“亚运行动计划”、“花园城市建设纲要”的总体安排,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完善城市功能结构;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城市综合管理,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加强建设行业管理,突出抓好建设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对城建投资的监管,提高投资效益,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规划工作,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
按照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和全省宜居城市“首善之区”的定位,着眼城市永续发展,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强化规划监管,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继续深化战略规划,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编制工作。结合广州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化战略规划研究,使新的战略规划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在完成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和上报工作,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以及上报审批工作。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统一。
大力抓好各层次规划,逐片推进重点地区的深化规划。全面检讨已有“控规”,加快推进“控规”编制工作,力争2010年上半年实现全市总体规划范围内“控规”全覆盖。分类划定城乡规划区,全面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加强对行政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计划2009年完成全市1138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白云新城、琶洲-员村、白鹅潭、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等四大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深化工作。开展新城市中轴线北段、白云湖周边、奥体中心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和规划深化工作。大力推进交通、亚运等各专项规划的编制。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规划管理。进一步理顺市、区规划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的规划管理体制,提高全市规划管理的整体效能。创新机制,提高规划审批效率。继续完善阳光规划机制、操作细则,完善规委会制度,使阳光规划工作落到实处。
(二)改进和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以提高土地产出率为核心,按照“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围绕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将土地管理工作重心转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统筹城乡一体上来,坚持走内涵挖潜的发展道路。
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公开出让制度,鼓励和引导产业用地向规划功能区集聚,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的产能。在坚持政府主导土地储备工作的前提下,加快探索试点土地储备市场化运作的具体办法,提高土地整理和储备的速度和效率。严格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建立完善低价转让土地的政府回购制度。
加快盘活和挖潜存量建设用地。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和我市低效用地摸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市存量建设用地的数量和利用现状,合理界定低效用地,科学量化评估利用效率和效益。强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坚决打击囤积土地、闲置土地的行为。积极探索盘活再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市场运作机制,加快盘活已收回的闲置土地、烂尾地。加快推进“退二进三”工作,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创新型产业和总部经济,优化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充分利用广东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的有利时机,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切实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着力保障现代产业发展用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落实我市现代产业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发挥好土地利用规划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面向现代产业的土地供应优惠政策,继续修订完善《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建立以产业发展战略为导向的用地指标分配指引目录,优先保障现代产业用地需求。
加强和改进集体建设用地和耕地管理。按照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加快制定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规划农村住宅建设,鼓励公寓式多层住宅建设。加强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财政补贴制度,完善耕地资源保护利益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严格落实刚性执法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用地。
(三)加快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力。
要从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高度,坚持以系统论观点谋划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区域性交通枢纽设施、轨道交通、道路交通和环境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系统化、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基础设施整体功能和效益的最大化,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对城市发展的支撑能力。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加快建设完善大型交通枢纽设施。全力推进白云国际机场二期、南沙港区三期、铁路新客站和武广专线、广深港、广珠、贵广客运高速铁路及其道路接驳体系和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构建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高速公路网络和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打造连通世界、服务全国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继续推进二/八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北延段、四号线北延段、五号线、六号线、珠江新城旅客自动输送系统、广佛线等7条线的建设。力争新开工四号线南延段(金洲至南沙)、六号线东延段(长湴至萝岗)、七号线、九号线建设。建成开通四号线车陂南至万胜围段、五号线。
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建设。协调推进广深沿江高速、增从高速、新化快速路等高快速道路的建设;继续推进猎德大桥系统、洲头咀隧道系统、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东南西环市政化改造、市疾控中心周边市政道路等重要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深涌东路北延线、同泰路、亚运比赛场馆周边道路等一批市政道路,进一步完善交通路网。
加快推进环境工程建设。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积极实施“花园城市”建设行动纲要。继续推进“青山绿地”二期工程,加快公园、绿化广场、道路桥梁绿化、亚运场馆周边绿化、城市进出口绿化的建设改造,巩固和扩大“创园”成果。继续推进“光亮工程”建设,提升光亮景观水平。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工作,重点推进石井污水处理系统、截污管网建设。全力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和中心城区雨污分流项目。继续推进调水补水工程建设,重点建设白云湖,沙河涌、猎德涌、车陂涌等三涌联合补水工程,南部群闸联控工程,芳村和大坦沙群闸联控工程,实现水系循环。推进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兴丰生活垃圾填埋二场、兴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固体资源再生中心、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大型环卫设施建设。落实《广州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深化空气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空气环境质量。
全力推进以亚运场馆为重点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全面实施亚运城市行动计划,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亚运城、亚运场馆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按期交付使用。继续推进新电视塔、新博物馆、新图书馆、广州歌剧院等文化设施建设,抓紧推进南越王博物馆扩建等历史文化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继续推进人防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人民防空体制向“防空防灾一体化”的民防体制转变。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修编好《广州市人防工程规划》,保障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协调发展,推动城市地下空间的科学开发利用。加快建设完善市、区人防指挥通信系统,重点推进地铁、铁路新客站等重点项目的人防设施建设。
(四)扎实推进民生工程,使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发展成果。认真贯彻落实“惠民66条”及其补充意见,努力在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新成绩。
进一步完善公平共享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双特困户”住房问题“当年新增、当年解决”。
加快推进旧城更新改造。积极实施“中调”战略,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以人为本、借改造惠、经济平衡、改善环境、优化功能”的原则,采取“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多轮驱动”的模式,加快推进旧城更新改造。按照“先安置、后改造”的思路,积极推进旧城危破房改造,重点推进荔湾、越秀、海珠区3个成片改造项目。进一步改造排水设施,解决“水浸街”问题,改善老城区的居住生活环境。
大力发展公用事业。继续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完善现代化公共交通体系,综合治理交通阻塞点,在部分有条件的道路开通自行车专用道,加强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等各类城市交通设施的有机衔接,营造更加安全、舒适、快捷的交通出行环境。全力推进西江引水、饮用净水、天然气利用、电力等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用事业服务,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力争2009年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办证难”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防止出现新的“办证难”问题。依法加快处置烂尾地、烂尾楼问题。加快制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留用地问题。完善土地报批手续,加快推进历年征地拆迁结案结算,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强化维稳第一责任,健全建设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坚持开展每月一次的民生信访问题排查和接访日活动,大力抓好日常信访工作,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村镇建设。
协调推进猎德村、花地村等城中村的改造。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原则上,对城市重点地区城中村采取整体改造模式,其它城中村以综合整治性改造为主,通过环境整治,打通消防通道,拆除违法建设,完善市政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美化环境,凸显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将城中村改造成为宜居社区。
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村镇建设。重点通过中心镇建设带动农村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的延伸覆盖,逐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交通、供电、供水、排水、水利、燃气、污水处理、环卫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地系统,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村镇管理体制创新,以中心镇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镇一级环境管理机构和村镇管理制度,规范村镇管理,加强村庄整治,努力改善村镇环境面貌。
(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努力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继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重点推进区、街城管体制改革,健全城管机构,完善市、区、街三级联动机制、三级综合巡检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快“数字城管”建设,逐步构建市、区、街(镇)三级视频监控指挥系统,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和长效化。
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六乱”整治,积极探索以疏导的办法解决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摆卖问题。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工地围蔽、安全网拉挂、建筑材料堆放和搬运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完善建筑工地监管台帐,制订第16届亚运会建筑工地降尘降噪工作方案,控制工地扬尘污染。加强泥头车运输管理,规范建筑余泥渣土排放、运输秩序。加强对道路开挖的管理和道路保洁,治理道路扬尘污染。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法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组织清拆违法建筑,严格控制和制止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配套设施,绿化美化社区环境。组织对城市进出口道路两边、城市主干道两边、亚运比赛场馆周边及必经道路两边、旅游景点周边、商业步行街周边、火车站及汽车站周边、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的旧房进行粉饰更新,对白云机场起降航线视线范围内建筑物天面实施“平改坡”,净化美化环境。
加强城市维护管理。继续推进城市维护管理改革,落实市、区维护分工方案,做好各项工作的有机衔接。制定并实施市政园林维护管养和环卫保洁的统一标准,继续推进市政园林管养和环卫保洁社会化、市场化,加强对城市维护的监督检查,确保城市维护质量。
(七)强化行业管理,保持建设行业稳定发展。
切实加强建筑行业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推进制度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秩序。二是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积极探索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新路子,着重研究拆除工程和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平安卡”动态管理和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加强对一线建筑工人的劳动和安全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质量监督,对结构实体、原材料,以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审图、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计划备案和项目手册管理制度,加大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的监控力度,加强建设项目跟踪检查,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行为,确保商品房与公建配套同步建设。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继续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招标程序,更好地引导勘察设计招标市场健康发展。研究建立勘察设计行业企业信用档案库,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行为。抓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深基坑审查、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施工图文件审查管理,全面加强对工程设计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推动勘察设计创优,创造更多的勘察设计精品。
大力加强建设科技创新和建筑节能减排。推进“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与管理课题”等科技攻关。构建完善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大力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和可再生能源;全面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加大力度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砂浆。加快猎德村复建工程、亚运城、广东烟草大厦、番禺中心医院等节能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等一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加快制定完善节能政策法规,尽快出台《广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
(八)加强党建和廉政建设。
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的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大局观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关注民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和倡导换位思考、主动服务、互相补台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领导集体和团队,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工程交易、审批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惩治腐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同志们,今年城建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开拓,善于创新,成绩面前不自满,困难面前不退缩,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优良作风,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把广州建设成为全省 “首善之区”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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