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广州市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统计定期报表的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地向上级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我委起草了《关于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报送统计报表的通知》(详附件),拟在我市施行。现就该规范性文件在网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期限为: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3月31日。欢迎广大市民、专家、学者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09年4月1日前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houzezhi@gzcc.gov.cn。(联系人:周泽志,电话:83124834)
附件:
关于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报送统计报表的通知
建筑业联合会、各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
根据市建委《关于强化我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职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1)79号)要求,建筑行业的统计工作已委托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为了做好广州市建筑业统计定期报表的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地向上级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各外地进穗的施工企业应按要求报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和《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外地进穗施工企业(包括省内、省外进穗建筑业企业)在穗承接工程任务后均需按照规定及时填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和《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附表》报表。各企业要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在广州市范围内承接的施工工程(包括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机电安装、消防设施、市政公用、公路、铁路、电力、水利水电等工程),均需按报表内容要求,填报所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及其相关的统计指标。。
三、各企业应于每季度季后7日前将《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和《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附表》的纸质报表一式一份报送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行业发展与维权工作部。报送方式可任选直接送达、传真或邮寄。
四、报表表式请见附件。或可登录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页(http://www.gcia.org.cn),于“下载区--其他相关文件”内下载填写。
五、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每季度需将各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报送及执行施工统计报表的情况综合报市建委和市统计局,以便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考核。
六、从发文之日起,凡没有执行以上规定的进穗建筑业企业,每少报报表一次将记不诚信行为一次,并予以公布。
|